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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調職短期賣屋免高額房地合一稅適用條件

2022.2.23 喬成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個人於105年1月1日後取得房地,並在短期內出售者,最高會被課徵45%之房地合一稅。但因非自願情形,例如調職等,而出售房地者,如符合條件,可享優惠稅率20%。
舉調職為例,其條件為該房地必須為自己實際居住房屋,如設立戶籍或提供居住證明等,且不能為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需證明因調職或裁員必須從「自住屋」搬遷到他處情況才能適用。
其他例如受家暴或人身安全威脅、無力還債或補稅遭強制執行及共同持有房屋未經同意遭變賣等情況均須符合特定條件才得以適用。其所繳稅賦,差異甚大,希望各位屋主們需謹慎留意~

參考資料:https://ctee.com.tw/news/tax-law/598852.html